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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类女性避孕不宜选择节育环
发表时间:2016-06-12

   在中国,生育过后的妇女大多采用上节育环的方式避孕。相对于吃避孕药和戴避孕套的避孕方式来说,上节育环可谓“一劳永逸”,不用担心有没有漏服避孕药,不用担心丈夫是否不愿戴避孕药,较不用担心万一漏服避孕药或者避孕套破裂还得紧急避孕……只要身体不排斥,无不良反应,节育环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。要注意的是,节育环也不是什么人都是适合,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。 

以下8类女性避孕不宜选择节育环
 
  1、有全身性疾病:如患有严重的心、肺、肝、肾及血液系统疾病者,如心力衰竭,糖尿病及严重贫血,或各种疾病的急性期也不能上环。
 
  2、生殖器官畸形:要等畸形得到治疗后才可以上环。
 
  3、生殖器肿瘤:如子宫肌瘤,卵巢肿瘤等。
 
  4、生殖道炎症:如滴虫性、霉菌性阴道炎,严重的宫颈糜烂,急性或慢性盆腔炎。
  
  5、月经过多:月经过多或淋漓不净,这种情况下,需要先减轻月经期的不良症状后才可上环。
 
  6、子宫腔大小:宫腔大于9cm或小于5.5cm的也不能不环。
 
  7、放环当天:如果体温超过37.5度,应待体温正常后再上环。
 
  8、宫颈与子宫位置异常:如子宫颈过松,或重度裂伤或严重子宫脱垂,放环后易发生脱落。要在这些病情治愈或是得到控制才可上环
 
  很多妇女都错误的认为,节育环可以一辈子发挥作用,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。节育环同样有使用期限,如果过了期限不及时取出,很容易导致出血。一般金属环可存放20年,硅橡胶的V型环可存放7-10年,铜套的T型环可存放10-15年,上环的妇女要记得及时到医院将环取出,以免环在子宫内变形或失效。放环后有不规则阴道出血或持续月经量过多等不良反应,影响身体健康的,在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及时取环。较年期月经周期发生了明显变化,如周期变长或绝经在满6个月以上应及时将环取出。
 
【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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